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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税发〔2021〕28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 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通知

09-30 鄂税发〔2021〕28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 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通知

鄂税发〔2021〕28号

全文有效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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