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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前购买2016年交强险的纳税人车船税缴纳问题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前购买2016年交强险的纳税人车船税缴纳问题

全文有效

2016-1-8

尊敬的纳税人:

  您在2015年提前购买2016年度交强险时,如保险公司未代收2016年度车船税,请您自行到地税局缴纳车船税,缴纳前请您认真阅读下面具体事项。

  一、 缴纳地点

  (一)如果您属于自然人纳税人,请到长沙市地税局直属局办税服务厅缴纳(行驶证登记注册地在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的车辆回当地税务局缴纳车船税)。

  直属局地址: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路白沙街1号(白沙井正对面斜坡上50米)

  电话:85118118-6105

  (二)如果您为企事业单位,请到您的税务登记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缴纳。

  二、 所需资料

  (一)车主身份证和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保险公司开具的车主上一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简称保单)》复印件;

  (三)请您带好本人的储蓄卡或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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