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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2年11月22日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截止2012年9月30日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确认《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钢贸及医药行业增值税管理的公告》(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等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目录见附件)。

  二、我局于2012年9月30日前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未列入上述继续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

  附件:娄底市国家税务局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序号   制定机关   文 号   文 件 标 题
  1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钢贸及医药行业增值税管理的公告
  2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娄底市国家税务局行政执法依据(修订)》的公告
  3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娄底市邮政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4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娄底市国家税务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操作办法》的公告
  5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公告
  6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起征点以下个体定期定额户发票领购和开具有关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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