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关于变更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及征管范围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 2 号
全文有效
2018.10.30
于2018年10月25日起,本单位各税务分局办公地址及征管范围调整为:
一、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为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联系电话:0731-87876001、0731-87858479。主要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具体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参与拟订并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本单位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二、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宁乡市玉潭街道二环西路8号,联系电话:0731-87876051。负责本单位辖区内支柱产业、重点行业以及上规模企业、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等特定对象的个性化管理和服务、承担税源基础管理职能,对本单位辖区内大税源进行集中管理;组织实施本单位重点税源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指导重点税源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宁乡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三、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灰汤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宁乡市灰汤镇灰汤村(雅居乐灰汤国际度假小镇C1-30),联系电话:0731-87220071。负责资福镇、灰汤镇、青山桥镇、流沙河镇、老粮仓镇辖区内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管理、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展税法宣传、政策贯彻、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自由索取等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各项涉税(费)事宜的审核、批复或转报上级的工作;负责本机构辖区内涉税(费)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四、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黄材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宁乡市黄材镇宁黄西路18号,联系电话:0731-87575224。负责黄材镇、横市镇、巷子口镇、沙田乡、龙田镇、沩山乡辖区内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管理、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展税法宣传、政策贯彻、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自由索取等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各项涉税(费)事宜的审核、批复或转报上级的工作;负责本机构辖区内涉税(费)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五、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煤炭坝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宁乡市煤炭坝镇楠竹村煤城路,联系电话:0731-87902122。负责煤炭坝镇、回龙铺镇(含金玉工业园区)、大成桥镇、喻家坳乡、双凫铺镇辖区内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管理、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展税法宣传、政策贯彻、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自由索取等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各项涉税(费)事宜的审核、批复或转报上级的工作;负责本机构辖区内涉税(费)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六、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玉潭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宁乡市玉潭街道二环西路8号,联系电话:0731-87876009。负责玉潭街道、白马桥街道、菁华铺乡辖区内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管理、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展税法宣传、政策贯彻、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自由索取等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各项涉税(费)事宜的审核、批复或转报上级的工作;负责本机构辖区内涉税(费)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七、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金洲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宁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北路001号840、841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7801296。负责金洲镇、夏铎铺镇、高新区辖区内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管理、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展税法宣传、政策贯彻、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自由索取等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各项涉税(费)事宜的审核、批复或转报上级的工作;负责本机构辖区内涉税(费)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八、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城郊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宁乡经开区管委会金洲大桥西侧创业大楼1418室,联系电话:0731-87218052。负责城郊街道、双江口镇、经开区辖区内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管理、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展税法宣传、政策贯彻、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自由索取等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各项涉税(费)事宜的审核、批复或转报上级的工作;负责本机构辖区内涉税(费)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九、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历经铺税务分局办公地址暂定为宁乡市玉潭街道三环北路318号,联系电话:0731-87805306。负责历经铺街道(含沩东新城)、东湖塘镇、花明楼镇、道林镇、大屯营镇、坝塘镇辖区内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管理、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展税法宣传、政策贯彻、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自由索取等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各项涉税(费)事宜的审核、批复或转报上级的工作;负责本机构辖区内涉税(费)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原国地税派出机构自然撤销。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