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10.30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的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6个派出机构职责、办公及办税服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通告如下:
一、派出机构名称及建制
6个派出机构名称分别是: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网岭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酒埠江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菜花坪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联星税务所。其中,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网岭税务分局为副科级建制;酒埠江税务所、菜花坪税务所、联星税务所为股级建制。
二、派出机构工作职责
(一)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职责:承担办税服务厅相关职能职责,主要负责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有关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等税费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二)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职责:负责本局辖区内支柱产业、重点行业以及上规模企业的税(费)源管理、风险应对;负责高收入净值自然人等特点对象的个性化管理和服务;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三)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网岭税务分局职责:负责网岭镇、新市镇、丫江桥镇、皇图岭镇、宁家坪镇辖区内除第二税务分局管辖外的税(费)源管理和征收服务工作。
(四)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酒埠江税务所职责:负责黄丰桥镇、酒埠江镇、鸾山镇辖区内除第二税务分局管辖外的税(费)源管理和征收服务工作。
(五)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菜花坪税务所职责:负责菜花坪镇、渌田镇、谭桥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除第二税务分局管辖外的税(费)源管理和征收服务工作。
(六)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联星税务所职责:负责联星街道办事处、春联街道办事处、江桥街道办事处、莲塘坳镇、桃水镇、石羊塘镇辖区内除第二税务分局管辖外的税(费)源管理和征收服务工作。
三、派出机构办公地址和服务电话
(一)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攸县建设中路273号;邮编:412300 ;服务电话:0731-24215880 。
(二)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望岳东路;邮编:412300 ;服务电话:0731-24338626 。
(三)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网岭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攸县网岭镇106国道旁;邮编:412307 ;服务电话:0731-24806566 。
(四)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酒埠江税务所
办公地址:攸县酒埠江镇东田社区车站组工业路;邮编:412313 ;服务电话:0731-24461131 。
(五)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菜花坪税务所
办公地址:攸县菜花坪镇菜花村;邮编:412316 ;服务电话:0731-24601816 。
(六)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联星税务所
办公地址: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攸衡北路2号;邮编:412300 ;服务电话:0731-24229338 。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