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8.7.20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娄底市娄星区国家税务局和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和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全文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关于2013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告》 |
2014年1月27日 |
2014年第1号 |
2 |
《娄底市娄星区地税局关于明确契税缴纳方式的通告》 |
2014年8月13日 |
2014年第2号 |
3 |
《关于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告》 |
2015年2月9日 |
2015年第1号 |
4 |
《娄底市娄星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
2016年3月1日 |
2016年第1号 (LXDR-2016-25001) |
5 |
《娄底市娄星区国家税务局娄星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设立联合办税服务大厅的公告》 |
2016年4月21日 |
2016年第1号 (LXDR-2016-24001) |
6 |
《娄底市娄星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
2017年1月18日 |
2017年第1号 |
7
|
《娄底市娄星区国家税务局娄星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娄底市娄星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的公告》 |
2017年1月20日 |
2017年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