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会关于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函
湘工函〔2019〕1号
全文有效
2019-05-23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6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简化我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申报缴纳及补助流程,我会同意参照税务部门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工作流程,对确认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同步免征工会经费。特来此函,请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