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关于部分派出机构管辖范围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5 16:59 来源: 海安市税务局
因工作需要,从2022年12月20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隆政税务分局管辖的海安农场,调整由城东税务分局负责该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城东税务分局管辖的大公镇调整由隆政税务分局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其它管辖范围不变。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