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江苏  >  苏地税发[2003]46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票使用及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3]46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票使用及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09-29 苏地税发[2003]46号 我要评论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票使用及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3]46号

全文有效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江苏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在江苏省以股份化方式组建的省级公司,并已在全省13个市成立了分公司。目前,江苏通信正在全省加快通信网络建设,并将于近期全面开放固定电话、无线市话(小灵通)、数据通信等业务。根据江苏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票印制及纳税等问题的请示》(江苏通信财务[2003]43号),现对该公司发票使用及纳税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发票的式样

  该公司使用的发票分为电脑打印发票和定额发票(式样附后)。电脑打印发票有《江苏省通信通用发票》和《江苏省通信电话费专用发票》两种,规格为:长190mm,宽93mm.《江苏省通信通用发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帐联。《江苏省通信电话费专用发票》,一式两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定额发票版面为1角、5角、1元、5元、10元、50元、100元等7种。

  二、关于发票的印制和发放

  上述发票由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集中印制,套印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并可在发票上套印有关省辖市分公司的发票专用章。

  江苏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各地分公司根据实际用量,按季编报发票用量,经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科(处)审核后,报江苏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汇总、填制《江苏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票印制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报省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根据印制发票申请汁划,印制完毕后,将发票发送至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三、关于纳税地点

  根据现行营业税的规定,江苏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提供电信业务,均应作为纳税人,分别在其机构所在地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并缴纳营业税。

  附件:

       1、《江苏省通信通用发票》票样(略)

  2、《江苏省通信电话费专用发票》票样(略)

  3、《江苏省通信定额发票》票样(略)

附件:
    分享:

    微信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