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所得税税务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20.9.20
为了贯彻落实省局关于所得税相关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有关工作安排,对原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和原宜春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所得税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所得税税务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所得税税务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附件
所得税税务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序号 |
标 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废止理由 |
1 |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
2016.2 |
公告〔2016〕1号 |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2 |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的公告》 |
2016.2 |
公告〔2016〕2号 |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3 |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
2016.2 |
公告〔2016〕3号 |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9年3月14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