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江西  >  洪工发〔2021〕3号南昌市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赣江新区税务局关于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通告

洪工发〔2021〕3号南昌市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赣江新区税务局关于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通告

09-30 洪工发〔2021〕3号 我要评论

南昌市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赣江新区税务局关于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通告

洪工发〔2021〕3号

全文有效

2021.3.30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