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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府发[2006]18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实施意见的通知

09-29 洪府发[2006]18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洪府发[2015]44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实施意见的通知

洪府发[2006]18号

失效

2006年5月16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实施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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