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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地税函[2005]283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09-29 赣地税函[2005]283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

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赣地税函[2005]283号

失效

2005年12月28日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精神,为统一政策,现将铁路建筑安装工程设备的范围(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对列入该范围的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营业税计税营业税额中。

  附件:铁路建设项目专业设备名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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