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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6年2月23日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公平全市企业所得税税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宜春市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一律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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