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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的通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17年4月19日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服务纳税人水平,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是指依照法律法规,通过应用系统间数据共享,将能够从信息系统中提取的数据信息自动带出,由纳税人补充其他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确认。

  二、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范围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开具6类业务,共计表证单书33种(详见附件)。

  三、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纳税人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交涉税事项资料。

  (二)窗口工作人员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所载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并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三)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应用系统中自动提取的数据信息和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信息,打印相关税务文书,交纳税人核对、补充并签字(盖章)确认。其中,非自然人纳税人应按税务文书要求加盖印章予以确认。

  四、纳税人需要进一步了解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的,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咨询电话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

  五、本公告自2017年4月13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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