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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地税局关于印发《上饶市地方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上饶市地税局关于印发《上饶市地方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1年2月16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
  经市局2月16日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上饶市地方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如执行中遇到情况的,可及时与市局征管科联系。
  上饶市地方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税源管理绩效,将税源进行科学分类,以信息化为依托,整合征管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分类管理、分级监控,不断提高税源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为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上饶地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建立和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支撑,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优化服务,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促进上饶市地税系统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提高税源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经市局研究,决定成立税源专业化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志刚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俞灶久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真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其和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永为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 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叶灵发 总经济师
  成 员:徐文东、李振亭、钱国庆、陈水斌、汤哲荣、查吉胜、范丽娟、唐五成、郑任江、马军强
  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于2011年2月28日前上报市局征管科。
  三、主要内容
  (一)税源分类
  根据《上饶市地方税务局税源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饶地税发[2010]75号)和全省地税系统税源分类管理暨纳税评估专业化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将税源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个体工商户和零散税源四类。
  1、重点税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点税源:①国家税务总局、省局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②上年度缴纳地税税额达到50万元且本年度预测税源也在5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含个体工商大户);③房地产开发行业、金融保险业;④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安工程、计划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⑤重点税源企业的关联企业;⑥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应该列入重点管理的重点税源。
  重点税源实行动态管理,对于连续二年达不到重点税源标准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2、一般税源是指上述重点税源之外的单位税源,包括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税源。
  3、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体工商业者从事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税源(不含已列入重点税源的个体工商大户)。
  4、零散税源是指个人房屋出租、集贸市场、边远山区以及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等所产生的零星、分散的税源和个人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税源。
  (二)税源管理模式
  1、重点税源实施专业化管理。对市局确定和各单位上报的重点税源实施专业化管理,由各县(市、区)局成立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市局直属分局成立重点税源管理股),将重点税源归口到一个分局(股)进行统一管理,选拔优秀税收管理员配备到重点税源管理队伍,创新管理手段,明确管理职责,以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专业的管理标准对重点税源实施专业化的管理。
  2、一般税源实施风险化管理。一般税源实行属地管理,以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为抓手,积极推行风险管理。一是转变评估职能。对现有的纳税评估流程和工作目标进行修改,减少相应工作环节,在评估结果应用方面,以《纳税风险评估建议书》形式告知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等相关涉税事项过程中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纳税风险,告知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和所负担的责任,由纳税人进行自我审核或自我纠错。二是积极开展和建立纳税评估模型。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分局要根据各地实际,选择1-2个重点行业,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设置合理的纳税评估预警指标,建立纳税评估模型和风险预警指标库,开展风险管理。
  3、个体工商户实施规范化管理。个体工商户以公平税负、透明管理为重点,规范计算机参数定税和民主评税行为,实施规范化管理。重点规范参数定税的信息采集、信息录入、税负核定工作,保证税负核定的公平与准确;规范税负评定和税负公开工作,保证税负核定的公开与透明;加强个体工商大户的管理,督促其规范建账建制;认真开展税源巡查,对定税不符或纳税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税负调整和信息补录,保证税负调整的及时性和征管基础信息的准确性。
  4、零散税源实施社会化管理。零散税源以委托代征、简并征期为主要方式开展社会化管理,充分利用社会综合治税的手段,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开展社会化管理。
  (三)实施信息管税
  1、成立信息管税工作办公室。市局信息管税办公室设在征管科,由征管、税政、信息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该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是收集各种税源信息,评估全市税源管理状况,对各项管理问题进行预警,必要时分析人员要深入基层分局和大税源企业进行工作调研,定期出具税源分析报告。
  2、加强信息采集、应用工作的考核力度。各县(市、区)局应重视税源信息的采集、分析应用工作,对于信息采集不真实、税源信息不应用或对预警信息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应列入考核内容并严格追究责任。
  3、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大力推行网上办税,纳税人财务信息通过网上办税平台采集,工商、国税、财政、发改委等经济管理部门的税源信息通过社会综合治税平台采集,征收等税后信息通过征管系统采集,通过多渠道、多角度的信息源、汇集成税源信息库,为信息管税奠定基础。
  (四)税源分级监控
  采取分级监控的方式对全市税源进行全面、动态监控。市局负责采集、传递市级各单位的税源信息,分析全市税源管理现状,对重大管理问题进行预警提醒,对市局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源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县(市、区)局负责核实税源普查数据的真实性,深入开展社会综合治税,采集、传递县级各单位的税源信息,建立征管数据预警机制和纳税评估模型,督促各基层分局应用税源信息进行管理,对本辖区的税源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和预警;基层分局负责对税源信息的准确性进行监控,加工、比对、分析和应用税源信息,及时监控税源变化情况,督促管理员做好动态管理,提供征管数据预警指标值;税收管理员负责开展税源普查和税源信息的采集、录入,全面掌握管户税源;认真开展税源巡查,及时了解税源变化,动态调整税源预测数据;负责对纳税人申报数据的收集、录入工作,审核纳税人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开展纳税评估;负责对个体工商户参数定税信息的采集,实施计算机参数定税;负责对征管数据预警指标及其指标值的设置提出具体意见,对所辖管户全面实行征管数据预警管理。
  (五)人员配备与培训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直属分局对重点税源管理局(重点税源管理股)的人员要进行严格挑选或选拔,各岗位人员应分别具备如下能力要求:
  分局长(股长):法治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沟通协调能力强,做到清正廉洁;
  税收管理员: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强,具备扎实的业务操作能力,坚持廉洁从税。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直属分局要在3月26日前将确定的分局长(股长)和税收管理员名单上报市局征管科,市局将根据税源分类情况,分期开展培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管理绩效。
  四、工作目标
  (一)建立税源管理新模式。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直属分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税源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本地重点税源的行业分布情况制定相应的行业税源管理标准,在全市范围内构建“以信息管税为基础,重点税源专业化、一般税源风险化、个体工商户规范化、零散税源社会化,分类管理,分级监控”的税源管理新模式,进一步提高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管理水平。
  (二)建立征管数据分析预警机制,提高税收执法风险防范能力。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直属分局要在纳税评估模型和风险预警指标库的基础上,结合征管日常工作,建立征管数据分析预警机制,对税源数据、征管信息质量、征管质量及其他征管数据信息开展全面的分析预警,及时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五、工作步骤
  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组织动员阶段(2011年1-2月),主要工作内容为各单位开展动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第二阶段为人员选拔阶段(2011年3月),主要工作内容为挑选或选拔分局长(股长)和税收管理员配备到重点税源管理岗位;第三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11月)主要工作内容为开展税源管理、建立税源管理制度、评估风险指标库、征管数据分析预警机制和纳税评估模型;第四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2月),主要工作内容为召开税源管理现场会,总结税源管理工作,进行现场交流。
  六、绩效考核
  为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比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市局将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列入2011年度绩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和管理绩效进行评估,对好的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和表彰,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工作不积极、不认真、管理绩效差的根据考核内容进行扣分。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一把手”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归类,根据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科学、精细、专业地管理税源,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各单位在开展此项工作中要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切不可生搬硬套,真正做到管理制度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提高管理绩效。
  (三)加强宣传,注重服务。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对原有征管秩序的一次重大调整,各单位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要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特别是对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的纳税人,要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做好宣传服务工作,促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各县(市、区)局要加强与各级党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对异地管理的纳税人,各县(市、区)局要定期将征收入库情况向其所在地政府部门通报,以便其全面掌握财税收入总量及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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