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对《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局
征求意见
2019.5.20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精神,结合实际,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6月5日,意见建议请发至电子邮箱:158683741@qq.com,或邮寄至: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春晖路99号1819室,邮编330000。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