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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关于下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关于下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7.1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税总发〔2016〕73号)和《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税总发〔2016〕7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实际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调整更新了“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下简称对象库)和“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人员库),现予下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级税务局要进一步明确稽查、风险评估、反避税调查的工作职责,规范进户执法,避免多头检查。对已纳入市税务局“名录库”的重点税源企业,明确由市局稽查局负责组织检查,其他部门未经市局授权,不得以任何名义对企业下发《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一)。

二、对已纳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的纳税人,原则上每五年轮查一遍,三年内已被抽查的,不再列入抽查范围。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xls

2.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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