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
全文有效
2018-07-3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4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春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17〕16号)文件精神,向社会公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扩大执法社会影响。按照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通过对外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 |
检查违反《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 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 |
《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
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帐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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