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辽宁  >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10-24 盘锦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2.10.24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延长2022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市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0月28日(星期五)。

二、对因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10月28日前无法按月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