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注]
根据《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涉税文件的通知》 (沈国税发[2007]89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沈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若干税政问题规定的通知
沈税一字[1994]129号
失效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04号《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2号《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4号《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6号《关于商业库存汽油、柴油征免消费税问题的通知》等四个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新税制运行以来我市存在的一些问题,经请示省税务局,现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的适用范围农业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是指:经营农业产品的企业销售的农业初级产品(粮食除外),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二、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业产品包括种植、养殖、饲养的农、林、牧、水产品等未经加工的农业初级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者将自产的农业产品分割、腌制、冷冻、凉晒和将自产的农产品中的羽毛、皮毛、猪鬃、马尾未经挑选、加工整理直接出售。
三、国有粮食商业企业销售粮食、食用植物油免征增值税问题
1.国有粮食商业企业的范围是指粮食局系统的国有粮库、国有粮食批发企业、国有粮食零售企业,不包括合资企业、集体粮食企业。
2.国有粮食商业企业间相互调拨的粮食、食用植物油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
3.随同免税粮食、食用植物油销售的包装物,也给予免征增值税。包装物单独销售的,应照征增值税。
四、饲料的范围问题饲料的范围除注释中注明的范围还应包括豆粕、豆饼、稻壳、酱油渣、糖渣、糠麸等。
五、农机免征增值税问题农机免税仅限于商业企业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不包括工业企业生产销售的农机产品。
六、农民个人以自产粮食、油料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征税问题农民个人以自产粮食、油料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自用的免征增值税。如对外出售应征收增值税。
七、墙体材料的范围问题
1.粘土空心砖及非粘土空心砖(孔洞率15%以上,含15%);灰砂砖;废渣砖(废渣掺兑量体积在30%以上,含30%)。
2.加气混凝土制品。
3.粉煤灰砌块(粉煤灰掺兑量在70%以上,含70%),煤矸面砌块(煤矸面掺兑量在50%以上,含50%),混凝土空心砌块。
4.泰相板;蒸压硅钙板;水泥刨花板。
八、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征收增值税问题根据省税务局传真电报转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如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精神,为了保证"菜篮子"商品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对国有、集体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应由税务机关征收增值税。然后采取由财政返还给企业的照顾办法。
九、企事业单位销售给本单位职工的液化石油气,免征增值税问题。企事业单位非营业性质的液化气站,售给本单位职工液化石油气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民间收购的废旧物资计算进项税额问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民间收购的废旧物资因没有进项税额,企业税收负担重。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领购税务局统一监制的"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后,按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十一、关于运输费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给非增值税纳税人(运输单位)的运输费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运输费用,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
十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的电、自来水、煤气、暖气、热力等计算进项税额问题。经营电力、自来水、煤气、供暖等部分单位,因多种原因尚未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研究决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的电、自来水、煤气、暖气、热力,在市税务局未下通知前允许按上述单位的普通发票(包括收据)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收据)的价款÷(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十三、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问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凡具备下列条 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允许进入当期进项税额。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
2.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为6%。
3.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中关于"开票"与"受票"及抵扣税款的规定。我市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按《关于由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执行。
十四、上述规定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时间外,其余从1994年1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