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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税管字[1995]13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的通知

09-29 内地税管字[1995]13号 我要评论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的通知

内地税管字[1995]13号

全文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随着新税制和征管法的实施以及正在进行的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的“税收征管情况汇报表”等已不能适应新的征管工作的需要,因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工作实际,现将新的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表启用时间:新的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于1994年开始启用和填报。原区局内税征字(91)704号文件规定报送征管报表规定和式样作废。

  二、各地要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报表工作,要层层建立报表汇审制度,以保证报表的及时和准确。

  三、报表纸张规格:36.5cm*25.5cm.

  四、报表用纸:区局将统一印制报表用纸寄发各地。由于时间关系,1994年度报表用纸暂由各地依照所附样式复制填报。

  五、报送单位: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直接向区局税收管理处报送。其中表中涉及有关科(股)的内容。由各有关科(股)填表,征管科(股)汇总后上报。

  六、报送时间:上半年报表为7月15日前,下半年报表为次1月25日前。鉴于1994年度报表为更新后的首次报送,为保证质量,报送时间定为2月15日前。

  七、征管报表内容涉及面广、收集难度大,数据参考价值较高,为保证征管报表的质量,区局将每年组织1-2次会审,并开展优质快报评比活动,评比办法附后。

  附件: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征管报表优质快报评比办法》

  二、《税务登记户数半年报告表》

  三、《发票管理情况半年报告表》

  四、《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半年报告表》

  五、《税务检查情况半年报告表》

  六、《涉税治安刑事案件查处情况半年报告表》

  七、《税收代理情况半年报告表》

  八、《税收征管情况半年报告表》

  九、《征管机构人员组成情况半年报告表》

  十、《地方税务部门促产效益情况半年报告表》

  十一、《填报口径说明》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征管报表优质快报评比办法

  为了提高征管报表的填报质量,保证征管报表的及时、准确、有效,充分调动制表人员的积极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要求,自治区地税局制定《征管报表优质快报评比办法》。

  一、评比范围: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二、评比时间:优质快报将于每年年终报表汇审后进行评比,每年一次,对前三名的地区进行奖励。

  三、评比内容:评比主要以各盟市、计划单列市报送的征管报表为依据,采取打分办法,其中上半年报表分占40%,下半年报表分占60%,以全年得分高低排列名次。

  四、评比标准:

  1、报送是否及时。报表是否按区局规定的时间报出,时间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如发传真,以传真当日为报送日期。

  2、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区局要求除报送1-9张报表外,还要报送编表说明,下半年报表要加报分析材料及案例1-3个。

  3、报表本身是否完整有效。要求表一至表九必须齐全,并于 表头“编报单位”处盖有单位公章,于表尾有局长、科长、复核、制表人签章。

  4、数字填写必须准确。表内数字凡有逻辑关系的,计算必须准确,本表与其他各表之间及上、下期表之间有衔接关系的,必须相符。

  5、编表说明要按区局有关规定详细、具体,要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同时案例要作为单独附件上报完整材料。

  6、数字填写要清晰,不得涂改,要保持整个表面整洁,金额单位要按表中要求填报。所有报表用纸必须为区局发放的统一报表。

  五、打分办法:在汇审报表时另行制定。

  附件:《填报口径说明》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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