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内部普通发票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国税征字[1998]473号
全文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内部普通发票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认真做好发票旧帐簿的清理及新旧帐簿的衔接工作。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内部普通发票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强化普通发票内部管理,规范普通发票资金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核算要求凡承担普通发票印制、发售、保管的税务机关内部职能部门为发票核算单位。各级发票核算单位,必须设立会计、出纳、保管(可兼职),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并做到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发票资金必须专户存储,做到帐物、帐款、帐帐相符。
二、核算内容
(一)自治区局核算内容。防伪用品及全区统一印制的发票的资金核算。盟市局原则上不核算防伪用品资金,只使用序时帐簿登记单价、数量、金额。
(二)盟市局核算内容。发票工本管理费、发票厂销差价、发票厂返差价、利息、其它资金。
盟市局发票工本管理费的形成:上级或本级拨入专项资金,结转的发票厂销差价、厂返差价,利息和其它收入。
发票厂销差价指盟市局的发售价与购入价(即承印企业销售价)之差。厂返差价指经批准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的用票单位与发票承印企业直接结算形成的需要返还盟市局的厂销差价。利息指存款帐户各项资金利息之和。其它资金指上述资金以外的资金(如发票领购簿工本费等),其它收入指由其它资金形成的收入。
盟市局原则上不核算发票保证金,只对旗县及直属局发票保证金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盟市局直接收取发票保证金的除外),通过《税收征管情况统计表》附表二(附后)统计保证金收取、退还、溢余、抵缴罚款(税款)入库、结余等情况。
(三)旗县局核算内容。发票工本管理费、发票保证金、发票销售资金、利息、其它资金。
旗县局发票工本管理费的形成:上级或本级拨入专项资金,发票保证金溢余,利息收入,其它收入。
保证金溢余指经税务机关注销或一年以上的走死逃亡的失踪户对其保证金无法清退且又未作罚款(税款)入库的保证金。利息收入指存款帐户上各项资金利息之和。
其它资金指上述资金以外的资金(如发票领购簿工本费等),其它收入指由其它资金形成的收入。
旗县局在发票销售时,不得加价销售。其下设的发票销售网点的资金核算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发票发售业务不在旗县局而集中到盟市局的地区,可将两级核算内容合并进行帐务处理。
三、发票工本管理费的使用范围用于发票印制、领购、发售、保管期间暂垫付周转所需的资金。
(二)弥补经批准的发票政策性损失,以及与发票有关的业务开支。
(三)形成固定资产的应纳入本级机关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即办理有关固定资产入库、出库手续后方可报销。
(四)动用发票工本管理费时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分别经主办人、科(所)
长、主管局长签批后方可支出。
四、会计科目设置会计科目表编号会计科目编号会计科目一、资产类三、结存类101现金301结余102银行存款103应收帐款四、收入类104其它应收款401发票工本管理费105库存发票106库存物资107待处理损失五、支出类二、负债类501支出费用201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五、会计科目使用
(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库存各项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3、核算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帐,根据会计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核算单位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
3、核算单位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会计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未达帐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103号科目应收帐款
1、本科目核算发售发票(或其它资金)和由上级承担发票(或其它物品)损失所形成的应收款项。根据需要依据债务人设置明细科目。
2、发生应收帐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发票”、“库存物资”、“待处理损失”等有关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帐款实有数。
第104号科目其它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已查明原因确定由过失责任人承担发票及其它核销损失和其它暂付款项。
2、发生其它应收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损失”等有关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由责任人承担发票(或其它)损失和其它暂付款形成的应收款项的实有数。本科目根据需要依据债务人设置明细科目。
第105号科目库存发票
1、本科目核算发票购入(领购)、发售(销售)、结存的实际成本。
2、无差价核算领购发票验收入库,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帐款”
等有关科目;销售发票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发票的实际成本。
3、有差价核算购入发票验收入库,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帐款”
等有关科目。发售发票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和“发票工本管理费――厂销差价”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发票的实际成本。
4、同种库存发票,其价格不同时,可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出库发票的实际成本。
本科目根据需要依据发票种类或领购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第106号科目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发票以外的其它物品(如发票领购簿)的领购、发售、结存的实际成本。
2、无差价核算领购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发售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实际成本。
3、有差价核算领购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发售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和“发票工本管理费――其它收入”。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的实际成本。
4、“库存物资”,其价格不同时确定出库实际成本方法同“库存发票”。本科目根据需要依据物品种类或领购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第107号科目待处理损失
1、本科目核算库存发票、库存物资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待核销损失。
2、发生损失时。在未查明原因,未确定损失承担对象前,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发票”或“库存物资”科目。待查明原因,经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确定承担损失的部门(个人)后,借记“应收帐款”、“其它应收款”、“核销损失”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确定承担损失对象的发票、其它物品损失额。本科目应依据库存发票、库存物资设置明细科目。
负债类第201号科目应付帐款1、本科目核算借入和欠付的款项2、借入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时作相反分录。
4、购入(领购)发票(或其它物品)时形成应付款项,借记“库存发票”、“库存物资”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5、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应付款额。本科目依据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
第202号科目其它应付款
1、本科目专门用于核算发票保证金款项。
2、本科目下设保证金收取、保证金退还、保证金溢余、保证金抵缴罚款(税款)
入库等四个明细科目。
3、收取发票保证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还保证金、清理保证金溢余、保证金抵缴罚款(税款)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发票工本管理费――保证金溢余”等相关科目。
4、本科目采用多栏式帐簿(式样附后),其贷方余额为收取的发票保证金实际结存数。
(三)结存类第301号科目结余
1、本科目核算年度收支相抵后的差额。
2、年度终了,结转“发票工本管理费”科目余额,借记“发票工本管理费”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支出费用”科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费用”科目。
3、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本核算单位滚存结余。
(四)收入类第401号科目发票工本管理费
1、本科目专门核算形成发票工本管理费各项收入。
2、本科目下设拨入专项资金、厂销差价、厂返差价、利息收入、保证金溢余、其它收入(如发票领购簿收入)等六个明细科目。
3、形成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其它应付款――保证金溢余”等有关科目,贷记“发票工本管理费――××”科目。
4、年终结转全年收入时,借记“发票工本管理费”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支出类第501号科目支出费用
1、本科目专门核算发票管理过程中用上述收入支付各项支出。
2、本科目下设拨出发票工本管理费、核销损失、设备购置费、其它费用等四个明细科目。
“拨出发票工本管理费”科目核算向下级拨出发票工本管理费款项。“核销损失”
科目核算由本级承担(含为下级承担)的发票或其它物品损失。“设备购置费”科目核算购置的财产设备属于固定资产的各项支出,购置的该项固定资产必须纳入本级机关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凭本级机关固定资产出、入库手续和原始凭证方可进行帐务处理。“其它费用”科目核算上述以外的各项支出。
3、发生各项支出时,借记“支出费用――××”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待处理损失”、“应付帐款”等有关科目。
4、年终结转全年支出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支出费用”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六、使用的会计凭证
(一)记帐凭证。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的记帐凭证。
(二)系统内部的主要原始凭证(式样附后)
1、《承印发票完工报告表》一式两联(盟市局、承印企业用),第一联为承印企业存根,第二联为盟市局发票入库的财务记帐原始凭证和填开《发票验收入库单》的凭据。
2、《发票验收入库单》一式两联(盟市、旗县局发票入库用)由出纳员填开,第一联为发票入库保管员记帐的原始凭证,第二联为发票入库财务记帐的原始凭证(连同《承印发票完工报告表》第二联或《发票领据》第三联)。
3、《发票领据》一式三联。用于盟市局、旗县局发票出库时使用,《发票领据》由出纳员填开,第一联为发票出库保管员记帐的原始凭证,第二联为发票出库财务记帐的原始凭证,第三联随出库发票同行,并作为发票入库财务记帐的原始凭证及出纳员填开《发票验收入库单》的凭据。
4、《收费票据》,用于税务机关与用票单位(个人)之间结算发票款项的凭据。
第-联为存根,第二联为财务记帐联,第三联为收据联。
盟市局与旗县局之间结算发票款项使用的凭据由各盟市局自行设计。
5、《发票保证金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为收取保证金收据,第三联为财务记帐联。
《发票保证金退款凭据》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为收据,第三联为财务记帐凭证(连同收回的《发票保证金收据》第二联或用票单位开具的依据)。
《发票保证金清理凭据》一式两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为财务记帐联(连同清理保证金审批报告)。
6、《发票核销审批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为帐务记帐,第三联为保管记帐。
7、其它有关内部原始凭证,如盟市局与旗县局结算发票款使用的凭据、厂返差价、过失责任人承担发票损失、拨出发票工本管理费、购置固定资产出入库手续、核销“库存物资”等,由各盟市局自行制定。
七、会计帐簿设置
(一)一级科目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使用订本式三栏式帐簿。
(二)明细科目。包括:“库存发票”、“库存物资”,可采用数量金额式帐簿,“其它应付款”科目采用多栏式帐簿,其它明细科目采用三栏式金额帐簿。
(三)发票实物帐簿,由各盟市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八、会计报表
(一)按以下要求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式样附后),本表按“资产+支出=负债+结存+收入”的平衡公式设置,左右两方总计数相等。
表一:年度终了。对收、支等有关帐户未进行年终结转前,按全年截止12月底各总分类帐户期末余额填列表中的期末数;表中的年初数根据上年结转本年的各帐户期初余额填列,也可根据上年本报表所列期末数直接填列。
表二:年度终了。对收、支等有关帐户进行年终结转后,按结转后各总分类帐户中的余额填列表中的期末数;表中的年初数填列内容同上。
(二)填报《税收征管情况统计表》附表二,随征管报表报自治区局。
九、本办法自199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附件:
1、资产负债表(略)
2、其它应付款帐(略)
3、发票保证金收据(三联)(略)
4、发票保证金退款凭据(三联)(略)
5、发票保证金清理凭据(三联)(略)
6、发票验收入库单(略)
7、发票领据(略)
8、承印发票完工报告表(略)
9、发票核销审批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