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固定资产、物资采购、印刷品负责制规范化管理运行规程》的通知
内地税发[1998]168号
全文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固定资产、物资采购、印刷品负责制规范化管理运行规程》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报告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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