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总工会 环翠区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威海市总工会 环翠区总工会
全文有效
2020.4.27
市直各产业工会、各单位工会,环翠区各产业工会、各单位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精神,按照省总工会要求,市总工会、环翠区总工会将对小微企业上解的工会经费予以全额返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返还的范围:此次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的范围是已经建立工会组织,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代收或自行缴纳的方式,将工会经费按比例上解到威海市总工会或环翠区总工会的小微企业,以及纳入威海市税务代收范围的省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大企业工会所属小微企业。经费返还区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后续政策支持时限将按照全总、省总文件另行通知)。
小微企业的界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各单位也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首页“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确定本单位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二、经费返还的方式和步骤: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采取先交后返的方式。首先,各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正常计提并上解工会经费。然后,在上解工会经费当年向环翠区总工会填报《威海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见附件2),并现场提供上年度“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收入”等帐页原件,利润表原件(审核后退回)及上述帐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市、区两级工会与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予以全额返还。退费申报时间截止至2022年1月20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家丽
联系电话:0631-5183090
环翠区总工会公务邮箱:hcqzghbgs@wh.shandong.cn
办公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杏花西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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