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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发票涉税轻微违法举报受理电话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发票涉税轻微违法举报受理电话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9.21

为了进一步打击涉税发票违法行为,更好地规范发票管理,强化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烟台市税务局现设立发票涉税轻微违法举报受理电话,现将电话予以公布:

序号

受理单位

受理电话(0535)

1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

0535-6512366

2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保税港区税务局

0535-6680809

3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开发区税务局

0535-6113257

4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

0535-6632050

5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福山区税务局

0535-6360191

6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牟平区税务局

0535-4262125

7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莱山区税务局

0535-6710703

8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高新区税务局

0535-6922089

9

国家税务总局龙口市税务局

0535-8518194

10

国家税务总局莱阳市税务局

0535-7602837

11

国家税务总局莱州市税务局

0535-2280382

12

国家税务总局蓬莱市税务局

0535-5611021

13

国家税务总局招远市税务局

0535-8098120

14

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

0535-3379360

15

国家税务总局海阳市税务局

0535-3233761

16

国家税务总局长岛县税务局

0535-321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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