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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税三[1993]129号山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09-29 鲁税三[1993]129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山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鲁税三[1993]129号      

全文失效

1993-11-08

各市、地区税务局,莱芜市财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3]3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对融资租赁房屋在租赁期内其房产税由承租方缴纳,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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