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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税三[1993]107号山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09-29 鲁税三[1993]107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山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鲁税三[1993]107号        

全文失效

1993-08-18

各市、地税务局,莱芜市财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3]1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个人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对于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不申报的,各市、地税务局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来核定其应纳税额,以上请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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