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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高转[2004]第9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认定“华博增值税发票企业采集系统软件V3.0”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09-29 沪高转[2004]第9号 我要评论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认定“华博增值税发票企业采集系统软件V3.0”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沪高转[2004]第9号

全文有效

2004年9月17日

  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项目认定办公室组织大评委审定,以下35个项目被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各有关部门按沪府发[2000]55号文的要求,受理有关享受优惠政策事宜。

      附件:项目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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