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山西  >  晋地税流发[1997]25号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资源税代扣代缴及委托代征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资源税已税证明单〉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资源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晋地税流发[1997]25号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资源税代扣代缴及委托代征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资源税已税证明单〉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资源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09-29 晋地税流发[1997]25号 我要评论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资源税代扣代缴及委托代征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资源税已税证明单〉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资源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晋地税流发[1997]25号

全文有效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为贯彻执行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资源税的征收管理,省局制定了《山西省资源税代扣代缴及委托代征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资源税已税证明单〉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资源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山西省资源税已税证明单〉管理暂行办法》暂在有色金属矿和黑色金属矿范围内试行。现将上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