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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税流一发[1997]6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政府法制》杂志增值税先征后退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政府法制》杂志增值税先征后退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流一发[1997]6号

全文有效

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政府法制》是受国务院法制局委托,由山西省政府主办的一份政府机关刊物,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78号通知规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出版物范围。具体退税事宜由财政部驻山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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