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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发〔2022〕83号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09-30 市医保发〔2022〕83号 我要评论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市医保发〔2022〕83号

全文有效

20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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