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白河县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白河县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20日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国税局统一安排,我局对原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原白河县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重申纳税人生产销售并连续安装铝合金门窗等业务收入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通知》(白国税发〔2005〕67号)等9份文件。现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白河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重申纳税人生产销售并连续安装铝合金门窗等业务收入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通知 | 2005年7月25日 | 白国税发〔2005〕67号 |
2 | 关于印发《白河县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06年12月4日 | 白国税发〔2006〕108号 |
3 | 关于印发《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加强税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2007年11月12日 | 白国税发〔2007〕107号 |
4 | 关于印发《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08年6月13日 | 白国税发〔2008〕68号 |
5 | 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的公告 | 2014年4月30日 | 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
6 | 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 2015年4月10日 | 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
7 | 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县本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 2015年12月15日 | 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
8 | 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县本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 2015年12月15日 | 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
9 | 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分行业应税所得率标准的公告 | 2016年2月25日 | 白河县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