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公安厅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建筑安装企业偷税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03年10月14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部署,有效遏制涉税违法犯罪,维护国家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促进依法纳税和税收环境的改善,严肃税收法纪,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公安厅定于2003年10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建筑安装企业偷税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打击重点
(一)制售假发票的犯罪团伙及其窝点
(二)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进行偷税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建筑安装企业偷税违法犯罪活动
(四)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其它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二、专项行动期间,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公安厅成立“打击制售假发票和建筑安装企业偷税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在省国税局稽查局、省地税局稽查局、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对于偷逃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一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将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省国税局0297622611
省地税局0297636440
省公安厅0297265555转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