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陕西  >  市国税函[2004]79号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函[2004]79号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09-29 市国税函[2004]79号 我要评论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函[2004]79号

全文有效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区)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对纳税人和有关税务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二、《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废旧物资开具清单》和《废旧物资抵扣清单》信息采集软件已经放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chinatax.gov.cn)上,各局和纳税人可以从网站上下载。纳税人不能下载软件的,各局要主动帮助纳税人解决。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废旧物资开具清单》和《废旧物资抵扣清单》已由市局统一印制好,请各局到市局领取,免费发给纳税人使用,待总局对该软件的打印功能补丁程序下发后再由纳税人自行打印。

  四、各局对于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