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第三批)名单的通知
成都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30
各区(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区(市)县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精神,现将经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第三批)名单公布如下:
1. 成都市青少年宫
2. 成都市总商会
3. 成都吾乐公益服务中心
4. 成都一扇窗公益服务中心
5. 成都喜马拉雅文化艺术中心
6. 成都市医疗用品及器材商会
7. 成都文化志愿者协会
8. 成都社会组织党建研究学会
9. 成都市科技金融协会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自认定年度起连续五个公历年度。
成都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30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综合处黄斯棋,联系电话:61882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