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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市税通告〔2022〕5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9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9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广市税通告〔2022〕5号

全文有效

2022.9.20

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批准,现将广安市延长2022年9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9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9月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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