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9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广市税通告〔2022〕5号
全文有效
2022.9.20
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批准,现将广安市延长2022年9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9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9月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