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四川  >  川地税发[1995]66号四川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税收委托代征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川地税发[1995]66号四川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税收委托代征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09-29 川地税发[1995]66号 我要评论

四川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税收委托代征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川地税发[1995]66号

全文有效

      委托代征是我国税收征管中行之有效的税款征收方式,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对加强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防止和减少税款流失具有重要意义。为建立健全委托代征制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特点,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收委托代征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试行中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对试行中的问题认真研究上报省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四川省地方税收委托代征管理试行办法》(略)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