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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国税函[2009]89号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09-29 厦国税函[2009]89号 我要评论

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9]89号

全文有效

2009年7月2日

  各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稽查局:为规范和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管理工作,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促进经济发展和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厦门市国、地税联合制定了《厦门市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应按照《工作规程》做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解释、辅导工作,正确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报批、备案事项》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

  3.《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通知书》

  4.《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不予备案通知书》

  5.《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通知书》

  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台账》

  7.《厦门市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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