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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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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全文有效

2020.3.11

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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