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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税公告[2022]1号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

11-06 塔税公告[2022]1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

塔税公告[2022]1号

全文有效

2022.10.3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对本地区系统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塔税公告〔2019〕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系统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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