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市级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03 10:22 来源:本网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实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2020年度市级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本年度我局从市级重点、非重点税源库随机抽取企业30户,并组织辅导企业对2017-2019年涉税问题开展自查,自查入库税款及滞纳金合计2519.69万元。自查结束后,确定重点稽查对象企业立案检查18户,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572.24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