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税收春雨润树苗、业务科长来浇灌”线上访谈活动实录
访谈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9:00 - 2021年09月24日 10:00
访谈嘉宾:
访谈描述: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开展的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推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小微企业税费服务,通过送政策、优体验、助成长等措施,积极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发展,滋润小微之苗。我局决定举办这次“税收春雨润树苗、业务科长来浇灌”线上访谈活动。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开展的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
[管理员]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主持人焦伊兰,欢迎参与“税收春雨润树苗、业务科长来浇灌”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兰州市税务局3位业务科室的科长参与本次访谈。[2021-09-24 09:00:22]
[管理员]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开展的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推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小微企业税费服务,通过送政策、优体验、助成长等措施,积极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发展,滋润小微之苗。我局决定举办这次“税收春雨润树苗、业务科长来浇灌”线上访谈活动。[2021-09-24 09:02:44]
[管理员] 首先,有请市局纳服科科长曹彦君简单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兰州市税务局“春雨润苗”专向行动的开展情况。[2021-09-24 09:03:01]
[管理员] 曹彦君:自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我们聚焦中小企业最关心的问题,认真落实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扎实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获得感。[2021-09-24 09:04:22]
[管理员] 在建立健全政策落实机制方面。通过与市、县、区工商联、市代理记帐协会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席座谈、扶企解困、政策宣讲,针对中小微企业找不到、不会用税费优惠政策的问题,利用电子税务局、 “兰税通”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实现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实现税收优惠事项“自行申报、网上办理、先行享受、后续监管”,让各项税费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企业。[2021-09-24 09:05:38]
[管理员] 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辅导方面。采取线上线下共同发力。“线上”发挥“兰税通”微信小程序优势,打造网上纳税人学堂,开展在线直播课,录制税费政策宣传小视频,吸引8.5万人次在线观看。“线下”以办税服务厅、现场培训、大走访大调研为主阵地,开展1对1专家问诊,聘请“税务体验官,为税务服务找差距,解决纳税人难点痛点和堵点,进一步拓展收宣传的深度与广度。[2021-09-24 09:06:53]
[管理员] 在持续深入推进精细服务方面。我们不断升级完善甘肃省电子税务局应用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APP、支付宝、微信就可以办理几乎所有的涉税事项。各办税厅设立“绿色通道”“一分钟快办”窗口,30余种基础业务一站办结,170项清单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450多项税费优惠政策一站式推送。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办税”,推行“十税合并”申报,办税时间大幅压缩。不动产业务实现“同城通办”,打破了不动产登记办理属地限制。与第三方服务公司合作,发票领用完全实现与兰州新区税务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和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跨区通办”,仅8月份跨区办理发票领用业务8840户次40余万份。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今年通过银税互动为5569户次, 6932笔中小企业发放贷款38.53亿元。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使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帮助中小微企业应享尽享改革红利。 [2021-09-24 09:08:11]
[管理员] 主持人:在访谈前期我们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我们通过市局公众号面向辖区纳税人开展了专项问题征集,通过对纳税人问题、诉求的整合梳理,选取了一些纳税人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天就由几位业务科长在线予以解答。[2021-09-24 09:12:26]
[管理员] 问1:我们收到最多的一个问题是最新的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2021-09-24 09:13:41]
[管理员] 芦永泰: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1-09-24 09:14:01]
[管理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2021-09-24 09:15:19]
[管理员]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2021-09-24 09:16:32]
[管理员]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六、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七、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八、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2021-09-24 09:17:02]
[管理员] 问2:纳税人通过留言提问,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2021-09-24 09:25:15]
[管理员] 张永军: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8号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具体减半政策的适用范围是,注册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不区分征收方式,不管是定期定额征收还是查账征收均可享受,注册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不能享受。[2021-09-24 09:32:39]
[管理员] 问3:这位纳税人还有一个问题,假如还开着一家分店,能同时享受吗?[2021-09-24 09:35:02]
[管理员] 张永军: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2021-09-24 09:37:20]
[管理员] 问4:有位纳税人提问我们最近好像调整了税管员,我想找税管员咨询下如何申请办理百万元版发票,请问怎么联系? [2021-09-24 09:38:38]
[管理员] 曹彦君:首先,请您打开“兰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首页左下方的“纳税服务”,点击“兰税通”进入小程序;或者,直接在微信公众号里搜索“兰税通小程序”点击进入。然后,根据提示注册填写个人姓名、电话后点击进入,再注册所属企业,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右上方“我的企业详情”,专管员及联系方式就呈现在您面前了。另外,您还可以联系专家组,具体在“个人中心”下方的“专家组总览”页面,专家组主要由市县(区)两级税收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社保和非税收入等业务科室的骨干力量组成。企业、纳税人想问询哪个业务类别,哪个行业的税收政策,可以点单式一键拨打电话,就能得到专家式“一对一”的办税辅导。同时,“兰税通”还有税收政策精准推送功能,也就是将所辖企业按照行业、纳税人规模、组织机构类型进行分类,按照政策所对应的行业、纳税人规模、组织机构类型精准推送税收政策。此外,还加入了12366智能咨询模块,方便纳税人咨询,提高满意度。欢迎您使用方便快捷的“兰税通”小程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2021-09-24 09:39:55]
[管理员] 问5:这位纳税人还问到一个问题是关于银税互动的问题,留言是这样的:我们了解到企业通过税务的信用等级授信后,在银行获得贷款的,不知道我们可不可以,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2021-09-24 09:40:14]
[管理员] 曹彦君:您好,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主动作为,开展“银税互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助力小微企业以“纳税信用”换取“银行信用”,充分发挥了守信激励的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目前,此项工作已由线下转为线上,只要纳税人上一年度的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M级,就可以获得银行授信贷款。具体操作是:企业通过登录甘肃省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申请,自行选择能获得信贷支持的商业银行,通过税务局授权,把企业近三年的纳税信用信息向银行进行推送,银行会马上和企业联系,在线审核,精准向企业发放贷款,提供金融服务。您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贷款,非常方便快捷。感谢您的支持和关注。[2021-09-24 09:42:39]
[管理员] 问6:我是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政策实施前已经缴纳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还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吗? [2021-09-24 09:43:56]
[管理员] 张永军:可以享受。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报退还应减免的税款。[2021-09-24 09:44:16]
[管理员] 问7: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2021-09-24 09:45:33]
[管理员] 芦永泰: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021-09-24 09:47:56]
[管理员] 问8:有一位代账公司的办税人员的留言是这样的,请问我可以在兰州市的自助办税机代办城关区、高新区、经开区局客户的发票领购吗?[2021-09-24 09:49:33]
[管理员] 曹彦君:自7月1日,我市已实现了与兰州新区税务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和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在发票领用自助办税终端上的“跨区通办”。也就是说全市自助办税终端可以提供不受主管税务机关区域限制的办税服务,纳税人需要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六联)、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五联)、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通用定额发票时,可选择就近到自助办税服务厅办理,不用跨区、县来回跑,省时省心又省力。同时,票种核定、信用等级查询、缴款信息查询等涉税业务查询同步实现通办。感谢你的支持和关注![2021-09-24 09:51:52]
[管理员] 问9:我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领用金税盘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公司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发票?[2021-09-24 09:53:11]
[管理员] 芦永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因此,你公司既可以继续使用现有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发票,无需缴销现有税控专用设备及发票;也可以本着自愿原则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UKey由税务机关免费发放,并由税务机关提供免费服务。[2021-09-24 09: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