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我是一个在农闲的时候打零工的农民,没有工作单位,在2019年只有几笔劳务报酬,如果要汇算清缴的话可以去哪个税务局办?
发布时间:2020-03-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标题 |
我是一个在农闲的时候打零工的农民,没有工作单位,在2019年只有几笔劳务报酬,如果要汇算清缴的话可以去哪个税务局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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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我是一个在农闲的时候打零工的农民,没有工作单位,在2019年只有几笔劳务报酬,如果要汇算清缴的话可以去哪个税务局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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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肖思聪 |
提问时间 |
2020-03-13 |
状态 |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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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内容 |
您好!如果您 2019 年度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仅有劳务报酬(或者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您可向您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税务机关办理。 其中,年度汇算中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如果有居住证,那么居住证上的地址为经常居住地住址;如果没有居住证,那就是您当前实际的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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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 |
纳税服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0-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