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的诉苦信:变了味的风险管理
来源:广西税局
日期:2019.2.14
来信内容:
尊敬的广西税务局领导:
2018年11月1日,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保障企业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习书记还说,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认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写这封信,主要是向税务局领导们反映一个情况:变了味的风险管理,税务局对待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这个主题,是“添薪”,还是“添堵”?
我是一家在南宁市经营的小企业,我正受到、周边为数不少的朋友也经受过来自税务局在所谓的风险管理中进行的不当执法带来干扰,现在特把我所遭受、所听、所闻的不正常情况一并向领导们反映。
我们接到了税务局的电话通知,称我们的企业被认定为风险企业,要求到税务机关接受调查。说实在话,接到税务局的电话,我们是忐忑不安的,因为我们大多数是营改增过来的企业,对新税收政策理解并不透彻,对国税部门突然很规范化税收管理要求也不适应,所以在财务上经营上有什么违反税法的不当行为我们也是不知道的。其实,我们很愿意敞开大门欢迎税务人员到企业检查工作,指导我们如何依法纳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合法规避风险。我们也愿意支持协助税收机关的调查,帮助我们渡过一个必要的调整适应期,但接下来所遭遇的事情实在让人敢怒不敢言!
第一种不正常情况:税收管理员态度恶劣。到税务机关接受调查,管理员搞有罪推定,不问青红皂白,还没开始调查核实就认为我们肯定有问题,说你们要什么什么啵,不然就什么什么啵,居高临下,以权欺人,漠视企业的尊严、感受。
第二种不正常情况:税收调查不走正常合法程序。有个企业发生这个事,管理员打电话过来说要到你们那里看看,就一个人来了,看了几年的帐,然后说要带回去看,没有任何手续凭据就把几年的帐带走了。请问,这符合税收管理法的原则吗?
第三种不正常情况:不一次性告知,让企业多次跑、来回跑,反复折腾,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第一次,到税务机关接受调查,被告知在自助机上打出自已企业存在的风险问题,然后提供相关材料佐证说明。第二次,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给管理员,说有新疑点,再继续提供材料。第三次,补充材料给管理员,又被告知说要延伸调查,还要继续补充材料。 第四次,管理员说你再把以前年度的材料也拿来……我们想说的是:对企业进行调查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真怀疑我们有什么问题你们干脆派人来实地调查好了,虽然比不上在办公室舒服,但是不影响你们领工资。但是要我们跑来跑去,我们还用做生意过生活吗?
第四种不正常情况:不保护企业隐私,给企业造成名誉上的损害,影响正常经营开展。有些管理员,对我们的调查还没有定论,就直接打电话给我们的下游合作企业,说什么现在我们正在调查这家企业,有点问题,请你们帮核实,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商誉。我们想说的是:小企业本来就是在夹缝挣扎,经你们国家税务局这么一吼,谁还敢跟我们做生意呀?
第五种不正常情况:吃拿卡要报。这个,不多说了……
广西税局回复: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信任、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一直要求改进工作、优化服务。对于你来信中指出的态度恶劣、让企业多次跑、吃纳卡要报行为,我局三令五申,坚决禁止。对于你来信中指出的不走正常合法程序、泄露企业隐私行为可能已经触犯法律法规。请你留下详细线索或者直接拨打0771-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以便我们调查核实,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改进工作。再次感谢你的来信。(2019-02-14 09:3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