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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税务局:销售货物与经营范围不符,涉嫌虚开

09-29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百市税一稽公告〔2019〕6号

来源:百色市税务局

日期:2019.3.8

广西臻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000MA5N3WQ9X7):

  你公司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7月10日累计开具十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60份,涉及金额5876658.21元,税额176299.75元。对增值税电子底帐发票管理系统及金税三期申报系统比对,你公司虚假申报纳税额减征额117913.34元,未申报增值税税额58386.41元,造成偷税176299.75元。你公司销售货物与经营范围不符,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于2019年2月21日被我局立案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员自2019年2月25日起对你公司2018年5月29日至 2018年7月31 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未如实申报和涉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进行检查。

  2019年3月8日我局检查人员到你公司(注册登记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一路29号金都美食城二期A段商务楼7楼729号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百市税一稽检通一[2019]103号),未找到你公司人员,同时通过拨打你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预留移动及固定电话号码也无法联系到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将上述税务文书送达你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百市税一稽检通一[2019]103号),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同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检查通知书》(百市税一稽检通一[2019]103号)

  税务机关地址: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一路100号

  联系电话:0776-2891337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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