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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税务局:分次发放的奖金可累计到年底使用年终税吗

信件标题:分次发放的奖金可累计到年底使用年终税吗

信件内容:请问一下,年终税一年可以使用一次,但是公司奖金是分次发放的,那么可以发放当月不计税,累计到年底一次性使用年终税计税吗,?还是只能当月并入个人综合所得计个人所得税?

来信人:刘*  来信时间:2019-09-03 10:07:32

答复信息

办理状态:已办结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接到该问题后,   现答复如下:

根据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因在实际发放一次性奖金的次月按照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计算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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