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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税务局:贵阳市住宅满二年的时间界定

贵阳市住宅满二年的时间界定

留言时间:2019-01-16

纳税人所属地

贵州

问题内容

个人出售住房的增值税的优惠中,住宅满二年的时间界定,以签订售房合同的时间起?还是以房产证上的时间起?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1-22

答复内容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根据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 )的规定:“ 三、各级税务、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税收政策。

(四)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国税机关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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