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扣
留言时间:2019-09-06
纳税人所属地
贵州
问题内容
公司为了统一着装,为员工统一定制司服(费用公司承担),该费用是否属于”劳保费“抵扣进项税? 还是只能作为员工福利核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09
答复内容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您的问题涉及实际业务的判断,建议持相关的资料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再处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