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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施工预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施工预缴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3-02

纳税人所属地

贵州

问题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施工预缴增值税是在工程所在地预缴3个点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04

答复内容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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